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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堕胎药虽合法化,但得到药的方式仍有限制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16-7-11 06:41
标题: 加拿大堕胎药虽合法化,但得到药的方式仍有限制
今年7月1日,加拿大卫生部终于允许堕胎药的使用了。这种堕胎药是Mifegymiso,俗称 RU-486,经过将近1年的药品审批流程才算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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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加拿大的医生可以给需要的妇女开这种家用堕胎药了。不过法规规定,医生必须要先参加一个与此药有关的网上培训,因为堕胎药需要医生亲自发放


这也是堕胎药与其它处方药不同的地方。在加拿大,一般是医生开药方,病患到药方取药。不少人表示,这样的规定实在是太麻烦了,也把堕胎药的问题搞得更复杂了


如果这样做的话,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其一,很多在偏远地区的家庭医生在药物存储,调配发放等方面经验不足。其二,不仅是偏远地区,其他地方的很多家庭医生也大多对怎样卖药一头雾水。而且这一规定对医生而言也是负担,因为这也意味着他们得承担自己专业之外的一系列事情,包括买药,储药,定期更换药物等。其三,一些省属医学校并不允许医生发放药物,所以这些医生需要先取得一个允许证才行。


由此可见,一规定其实使医生与设备都很稀缺的偏远地区获得堕胎药受到严重限制。因此,虽然堕胎药使用合法了,但要真正让一些有需要的妇女受惠,还是有不少困难的。


网友们也纷纷吐嘈,这样奇葩的规定还不是给堕胎药贴了一个与众不同的标签嘛

“我能理解药物培训的要求,但让医生储药和卖药就太奇怪了”


“为啥健康部部长不相信药剂师的能力呢?”(心疼药剂师)


“如果药品已经被认可且是安全的,为什么不能让它和其他堕胎药一样,由专业的药剂师发放呢?通常情况下,医师会把药品的作用和副作用都告诉病人,药剂师也会写一些建议便条啊!”(有道理)




“这些限制条件有点像绊脚石,这和美国德克萨斯洲的情况很像,其实是阻碍妇女获得堕胎药,我讨厌这种卑鄙的行为。”



“堕胎”一词在加拿大其实一直算是敏感词汇。堕胎从非法到合法经过了漫长路程,直到现在仍然是个棘手的社会问题。虽然1969年加拿大通过了将堕胎合法化的法律,但至今仍不断有人举行反堕胎示威游行

反堕胎游行



普通妇女想要在加拿大进行人工流产也是困难重重。(1)在加拿大,人工流产是不能在普通医院里做的。加拿大卫生部门也要求做人工流产的医师需要有专业的执照,同样能做人流手术的医院或者私人诊所也是需要有专业的执照。 (2)如果为了享受加拿大免费的医疗体制而选择去全省仅有的施行人流手术的三所医院,那么孕妇首先得有本省的健康卡(就如我们的医疗保健卡)和家庭医生。然后由家庭医生开具转介信,把你转到经省政府批准的医院,人流手术需要预约。但医生时间有限,能进行的手术也有限,因此许多孕妇往往需要等待,有时甚至要等两个多月。对孕妇来说,怀孕后的45—50天做人流是最佳时间,一般女性在怀孕后的70天以内做人流都不会有很大问题。超过70天就不是人流最佳时间。而过晚的做人流又会因为胎儿成长过久、孕囊较大,做人流术时相对出血多,对身体损害大。(3)如果碰到有不主张人流的家庭医生,会尽力劝孕妇把孩子生下来的,更有甚者,制造各种借口,变着法子拖时间,直至拖过21周,孕妇错过了法律规定的流产时间,不生也得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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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RU-486这种堕胎药而言,它可以帮助怀孕49天内的孕妇用药物的方式堕胎。其实是为广大女性提供一个便利的方式堕胎,她们将不用去医院或者诊所来进行外科手术,避免了长时间等待。但加拿大卫生部的这一系列规定,也是变相为妇女使用堕胎药增加了阻碍


对此,官方的说法是,未来对于堕胎药获取的限制也会调整


在此,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关于“堕胎”的问题其实是在不断朝着维护妇女的方向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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