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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吐槽“怪大叔”公交站猥琐行为:太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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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城汇新闻
时间:
2016-5-14 07:49
标题:
女子吐槽“怪大叔”公交站猥琐行为:太恶心
【女子吐槽“怪大叔”公交站猥琐行为:太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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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拍到的“怪大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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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A发的说说
个头不高、体型偏胖,由于有点谢顶,中年男子的头发常往两边摊开。他每次乘坐公交车时总是随身提着一个红色手提袋,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普通男性乘客,却让经常乘坐十里长街、南坝路片区公交车的女性惶恐不已。近日,一名女乘客在昆船航空小区公交车站候车时,遇到这名男子,女乘客随即通过直播云南微博号发帖吐槽:“他的手在袋子下面动,动作很猥琐,看得让人羞愧难当。真的太恶心了。”去年11月,还有一名女乘客为此改乘地铁上下班。
女生发帖
男子手在袋子下面动
“我和同学放学后,在玉龙村公交车站等公交车回家。同学先看见这个男的把手放在袋子下面摸下体,没有脱下裤子手在下体这个位置不停地抽动。”女网友表示,同学提醒后,她回头才看见男子对着她俩做的不雅动作。两人被吓得跑到站台尾端,远远用手机将男子拍下来,“发帖是想发泄心中的愤怒,还有提醒大家注意提防这个人。没想到好多女乘客都遇到过他”。
在网友拍摄的照片中,记者看到,该男子约40岁,身高在1.68米左右,上身穿格子衬衫搭配鸡心领马甲,下身穿咖啡色长裤,双手抱在肚子前面,手中提着一个红色布袋子。
乘客反映
常在福达路口乘车
“就是他!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他的发型和怪异的眼神。我一周遇到他3次,受不了了改坐地铁上班。”女网友发出的帖子引起了很多关注,跟帖中不少女性表示遇到过这名男子。网友A的家在关上某小区,工作地点在交三桥,在没有遇到这名男子前,A女士每天在自家楼下乘坐公交车到公司上班。但自去年11月份,连续一周遇上3次该男子后,无奈改乘地铁上班。“我从家走到日新路,乘坐地铁去上班,走一截也不怕,只要别再遇见他。”
网友A回忆,最早一次遇见该男子是去年11月份,为此她还发了一条微博。微博显示时间为去年11月10日早上8点52分,当天网友A上车后,感觉身旁有人在动,她斜眼看到,该男子坐在她身旁,用袋子盖在腿上,手在袋子下面抽动。“我意识到后,就连忙走开了。后来男子又去有女乘客的地方坐下,但女乘客都起身离他远远的。”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昨日,记者来到昆船工业区乘坐118路公交车前往南屏步行街西口方向,在福达路口站点下车后,转乘90路,并未找到网友反映的该名男子。福达路口站点几位乘客表示,见过男子常在这里乘车,一位住在附近的女乘客说:“听说过男的有点问题,会对着女性摸下身,时常早上8点左右会坐118路到南坝路或者双龙桥这个站下车。常出现在关上、十里长街、南坝公交站台附近。”
医生分析
心理疾病需及时治疗
玉溪市泽宜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国际注册心理咨询师林海表示:公共场合遇到类似的事件在心理上让人难以接受,其实这是当事男子患上了心理疾病。造成该男子做出这样的行为有几个可能因素:1.患有露阴癖,属于性变态的一种,其特点是对异性公开裸露自己的生殖器引起异性的紧张而获得满足,常发生于男性壮年40~50岁左右;2.现在的脑部疾病年轻化,中年人也会出现退行行为,心理活动退回到较早年龄水平,以原始、幼稚的行为方式应对当下;3.恋物癖,指对异性身体接触的东西,比如丝袜、高跟鞋等产生强烈的性欲,抚摸或嗅闻这类物品伴以手淫行为;4.长期性压抑等因素。林海说:“当事男子的行为,是一种心理疾病,其家人应该帮助他尽快做心理干预治疗。如果时间长了养成习惯,危害会更大。”
律师说法
女性遇到应报警
云南萃峰律师事务所李世华律师表示:“如果按照网友表述的情节,该男子没有裸露身体,没有身体上的接触,没有针对具体的受害者实施猥亵等行为,在法律上不构成违法或犯罪。女性在遇到上述情形时,仍然建议报警,由警方带走查证是否有精神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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