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汇

标题: 章立凡:“告密文化”与“国民性” [打印本页]

作者: 此时此刻    时间: 2015-4-10 10:04
标题: 章立凡:“告密文化”与“国民性”
“告密文化”与“国民性”
文:章立凡

(, 下载次数: 4)
历史学者章立凡

    自从告密成为一个社会热点,我曾写过两篇文章,分别以《从〈闻香识女人〉看中外告密观》和《漫长的1984:窃听风暴结束了吗?》为题,从文化的角度解读告密。文章发表后贴到博客上,陆续看到网友的一些反馈,感到有必要回应并说完想说的话。

    我提出了评判告密行为的三条底线:一看动机是被迫坦白还是主动陷害;二看告发的内容及伤害程度;三看事后有无补救和忏悔。有网友在表示赞成的同时,指出这是“良心”层面上的,还应考虑“愚弄”、“受骗”层面。的确,当时很多告密者是在被“洗脑”后主动“大义灭亲”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个人迷信年代趋权告密不断,信仰危机年代趋利告密不绝,是一个民族的双重悲哀。

    我谈到原东德告密档案被公开后引发的社会休克,有网友说:“我建议焚毁。时过境迁,何必还要一些人惴惴不安呢,曹操战胜袁绍后烧书信的做法德国应该学学。”又有网友跟帖说:“那是因为曹操要接着玩那一套。”

    生性多疑的曹操,在公开焚毁部下通敌书信前,是否偷看过?这谁也说不清。他无非是玩弄“使功不如使过”的古老权术,与起用“右派”当告密者同出一辙。

    我指出基督教文化的“告密对象”是上帝,有网友跟帖说:还有宗教裁判所。不错,在黑暗的中世纪欧洲,宗教迫害曾盛行一时,很多妇女被告发为“女巫”,遭到宗教裁判所的逮捕拷问,被判监禁甚至处以火刑,一些科学家和宗教改革家也遭到同样命运。将告发异端视同告密于上帝,这与个人崇拜年代的告密观极其相似。

    基督教文化和儒家文化,在道德价值上都不认同非正义的告发;但只要有专制政治存在,统治者都鼓励告密,宗教迫害、文字狱等史不绝书;极权主义更发展到以权力为上帝,伦理屈从于权力,不仅介入你的私生活,而且要控制你的灵魂。事无巨细都在权力的掌控中。如今,这套违背良心和伦理的“特色文化”虽已衰败,但仍蛰伏于我们的生活中。

    据说经历过纳粹时代的德国人,很能理解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在“互害”的体制和群体中,不仅有集团作恶,而且有群体作恶,很多人程度不同地做过伤害他人的事情。引爆告密材料“伤人太重”,招致各方的制止和反对,是因其触发了很多人灵魂深处的罪孽感:从八九十岁的老人到莘莘学子,都可能有干过这种下三滥的勾当,有不少人至今仍在干……

    当告密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人们便习惯于“以不正常为正常”,一旦把这套告密体系晾到阳光下,各种反应反令人大跌眼镜。或许是出于善意,有朋友主张历史疮疤揭不得,一笔糊涂账推给体制当总替罪羊,不追究多数人的责任。应该承认告密是体制的产物,但如果没有众多的告密者,告密体制也无法维持,一个告密成风的恐怖社会,也是一种多数人参与的暴政。

    从文化的角度考察,有什么样的人民就有什么样的政府,有什么样的政府也会有什么样的人民。坏政府也是“人民的儿子”,毛病是爹妈惯出来的。一个坏政府是不希望有好公民的,因为有好公民它就干不了坏事,所以从教育上就重点培养奴才、告密者和小人,盖因其内部就不乏小人之辈。这种恶性循环的文化怪圈,难道不需要彻底打破吗?

    有人指责“鞭尸式”的拷问对于长者太过严酷,是在扮演“道德审判者”角色。请换位思考:如果你也是受害者之一,或有长者伤害了你家长者,难道事后连求证真相的权利都不具备吗?受害当事人提出控诉,是行使正当权利而非主持审判。尊老是一种美德,但不包括长者的罪错,“大家有错”也不是免责的理由。宽恕须以忏悔为前提,道歉才有机会能找回尊严,无原则的“恕道”等于乡愿。儒家讲“反求诸己”、“三省吾身”,但中国人历来缺乏独立思考,很少反思自己从权从众、助恶为虐的“国民性”。

    曾有作家对德意志民族发出这样的感叹:几乎每个人都那么优秀,但作为整体又那么可悲。第三帝国灭亡后,德国的孩子们经常会向父亲发问:“老爸,那时候你干过什么?”东德政权倒台后,孩子们再次提出同样的问题。这不仅是未来对历史的拷问,也是对一个民族灵魂的拷问。

    真相永远是第一位的,然后才谈得上历史裁判与文化反思。今天,我们严肃地向自己的长辈和同胞求证真相,反思“国民性”中的卑劣、奴性和暴虐,就是要从根本上祛除这种“低俗文化”,让历史走出黑暗,让孩子们健康成长,让这个民族有未来。





欢迎光临 蒙城汇 (https://mengchenghui.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