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香先生和春香太太5年前从中国移民到了西雅图。5年前,春香太太一个英文单词都不识,而5年后小说开始的时候,她已经可以熟练地背诵美国的诗歌了。他们邻居新月夫妇是一对年纪更大的移民,有一个18岁的女儿,名叫“玫瑰花”。玫瑰花从小定了娃娃亲,男孩子在旧金山,是个书香门第,且他们的婚期已近,但是她爱上了商人家庭出身的男孩凯子。玫瑰花和春香太太是好朋友,有一天就将自己的烦恼向春香太太倾诉。春香太太用英国著名诗人丹尼森(Tennyson)的诗歌('Tis better to have loved and lost, Than never to have loved at all.)劝慰的时候,恰好被春香先生听见。春香先生以为是妻子在向玫瑰花诉苦,他不解这爱情诗的意思,赶紧去问美国邻居,而邻居对诗歌的解释加深了他的担忧——他以为妻子吟诵诗歌是其因婚姻没有爱情而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