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变化将于2026年4月1日生效,以便省和地区医疗保险系统有时间进行调整。新政生效之后,如果某项服务被认为是医疗上必要的,那么无论该服务是由医生还是同等级别的医疗专业人士(如执业护士)提供,都应该由患者所在的省或地区医疗保健计划承保。在明年4月1日之后向加拿大人收取的费用,将被视为《加拿大健康法》下的额外收费和用户收费。“这意味着从加拿大人口袋里错误拿走的每一分钱,都将从省和地区医疗转移计划(PT)中扣除。但如果查明患者错误收费不存在,或导致收费错误的情况消除,省和地区可以有资格获得补偿。”卫生部长表示,联邦政府将与各省和地区合作,制定措施收集实施新政策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