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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华人男子$200买二手奔驰,修完不能跑!告卖家索赔$4600 [打印本页]

作者: 萌村村长    时间: 2023-5-2 15:20
标题: 加拿大华人男子$200买二手奔驰,修完不能跑!告卖家索赔$4600
文章来源:超级生活

近日,加拿大BC省民事调解法庭(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简称CRT)处理了一宗私人二手车交易的纠纷。

C先生从W女士那儿花了$200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汽车,在修理一番后,发现车子还是不能开,于是C先生将W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索赔$4,6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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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C先生想从W女士那儿购买一辆1997年的奔驰E320。C先生说:W女士告诉他,这辆车已经10多年没开过了,但之前还可以驾驶,现在只需要换个新电池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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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将车拖走,更换电池,修理后,车子仍然无法行驶。于是C先生要求对方总共赔偿$4,600.36,包括汽车的购买价格,拖车、修车技工、零件和C先生自己的劳动力费用。C先生还表示,如果被告W女士能够支付他全部索赔费用,W女士可以拿回自己的车。

然而,W女士却提出了异议。她表示,自己告诉过C先生,车子目前开不了,而且不能保证这个车能运行。W女士说,C先生同意花$200“按原样”买走目前不能驾驶的汽车。W女士也表示,自己不想要回这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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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认为这起纠纷的焦点在于W女士是否不实报告了汽车的状况,如果不实报告了汽车的状况,是否严重到她应该支付$4,600.36的赔偿。

C先生认为,W女士不实报告了汽车的状况,让他以为汽车只要安装了新的电池就能运行,而C先生这么相信这种表述,是因为W女士是他姐姐的朋友。然而最终,汽车换了新电池后,仍没有跑起来。

众所周知,在二手买卖过程中,一般规则是
“买家要当心”(buyer beware)。这意味着买家在接手后,无权因为汽车损坏、修理费而获得赔偿。买家在交易前没有好好检查,之后的风险只能自行承担。除非,买家可以证明卖方欺骗、不实报道、违反合同、违反保证、或者预先知道潜在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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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C先生再次提出,在双方签署车辆过户单之前,W女士没有告知他一笔超过2000加元的汽车损坏维修费用。

然而法官Leah Volkers却裁定,C先生在过户前就知道了该维修情况。

所以,最终问题还是回到了,
是否W女士对汽车状况做出了不实陈述

C先生认为,W女士说了只要换电池,车就能跑。而W女士否认了这一说法。W女士说,她明确表明了这辆车在“大约4-5年内”没有移动过,目前也开不了,也不保证这辆车能够运行。而C先生到她家检查汽车时,唯一能开走汽车的办法就是用拖车移动它。

W女士表示,如果这辆车一直有被驾驶,卖的时候也能开的话,她会以多于$200的价格来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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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Leah Volkers说,C先生也承认,市面上能跑起来的同年份同款二手车也要3000-4000加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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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交易网站上1997年奔驰Eclass的价格)
W女士还提供了C先生姐姐SY的证词。W女士和SY是三十多年的朋友。SY说,W女士告诉她,这辆车被闲置了几年,W女士自己也不确定这辆车是否还能继续跑,还是应该卖给报废汽车的公司处理掉。然而,最终弟弟C先生还是与W女士达成了交易。

当庭,C先生再次对SY的说法提出了异议,说SY只告诉他车况很好,公里数很低。

法官根据现有证据和SY的证词裁定,W女士不太可能向C先生做出汽车换新电池后就能运行的陈述。而且,法官认同,如果这是一辆车况很好,公里数很低,但是仅需要换新电池的车,不可能售价仅为$200。

最终,法官裁定C先生败诉,“买家要当心”仍适用于这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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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起纠纷中,值得注意的几点是:
Ref:https://decisions.civilresolutionbc.ca/crt/crtd/en/item/523611/index.do?utm_source=vancouver%20is%20awesome&utm_campaign=vancouver%20is%20awesome%3A%20outbound&utm_medium=referral
https://www.vancouverisawesome.com/highlights/bc-man-wanted-4600-refund-for-200-mercedes-loses-legal-action-6923674


作者: bettydoop    时间: 2023-5-2 18:24

作者: xs731    时间: 2023-5-3 15:13
这种买家能活着就让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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