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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不知道的加拿大移民福利原来还有这么多!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枫向留学移民 时间: 2022-8-8 08:39
标题: 你不知道的加拿大移民福利原来还有这么多!
一直以来,加拿大凭借发达的经济、优质的教育、宽松的移民政策、优渥的福利等稳居热门移民国家行列,尤其是其高福利制度更是享誉全球,也是吸引大量移民的重要因素。在社会福利方面,除了那些广为人知的福利,比如医疗保健补助,牛奶金,退休金计划,养老金等等,移民们还有以下这些福利可以享受
一、政府房
为了保证人者有其屋,保证低收入者也能住房,加拿大政府每年都拨款建造大批的政府房,由政府委托的专门公司管理,以极低的价格出租。原则上任何人都可以申请,但它的特殊收费方式把有钱人自动排除在外,基本收费原则是按收入的百分比交租,通常是月收入的25%至30%。如月收入只有1000元,只需拿出250元交房钱即可,而且住的可能是二室一厅的、三室一厅的大型公寓。但如果月薪为10000元,就要拿出3000元交租,当然是不合算的,有这笔钱买房都绰绰有余。
二、收入保障津贴
如果有很少或没有收入,可以申请每月的收入保障津贴。收入的定义是包括来自其他国家的养老金、生活费、工资、失业保险福利以及劳工赔偿金或福利等等入息。收入愈少,得到的收入保障津贴愈多。如果已婚,配偶的收入在计算应得之津贴数目时会被考虑在内。收入保障津贴须按年度重新申请。
三、配偶津贴
加拿大政府也不会忘记低收入配偶,他们也可以有津贴。这个津贴要求配偶的年龄在60-64间,是加拿大公民或合法居民,并且在年满18岁后至少在加拿大住满10年。如果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领取该津贴,目的是用来额外津贴那些只靠一份高龄保障退休金为生的夫妇的:
1、年届60岁与65岁之间、配偶为领取高龄保障人士。
2、总收入不超过规定的数额。
3、在18岁之后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0年。
须按年度重新申请。此项津贴可继续发放,直至再婚或年届65岁为止,甚至配偶去世这项津贴仍可继续发放给你。
四、怀孕及育儿津贴
若怀孕,生孩子,刚领养小孩或要照顾初生婴儿而不能工作,则有可能符合资格领取怀孕及育儿津贴。怀孕津贴只发给亲生母亲,最长15个星期,于孩子出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育儿津贴是给予孩子的亲生或领养父母,最长10个星期。亲生母亲可同时申请怀孕及育儿津贴。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前八个星期开始领取怀孕津贴,申请人也须经过两星期的等候期才可以开始领取津贴金。因此,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期之前的10个星期放产假,然后立刻向加拿大人力资源部的就业保险办事处申请怀孕津贴金。
怀孕津贴金最多只可领取15个星期,并且会在婴儿出生后17个星期停止发放。若婴儿因健康问题要住院的话,这17个星期的期限可延长,直至婴儿出院回家照顾,但不可拖延超过婴儿出生后的52个星期。无论如何,怀孕津贴金最高也只可领取15个星期。婴儿的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可领取高达10个星期的育儿津贴,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顾初生婴儿或被领养的儿童。若儿童有健康问题,需要特别照顾,育儿津贴可增加至15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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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津贴可由母亲或父亲一人领取或父母两人共同分享。如两人共同领取育儿津贴的话,则每人都要接受两个星期无津贴的等候期。假若母亲已在领取怀孕津贴金时经过两个星期的等候期,在领取育儿津贴时不再需要履行两个星期的等候期。育儿津贴最早可从婴儿出生日或领养儿童回家后当天起领取,这十个星期的津贴金是不可以超越他们出生后或回家后的52个星期。
五、带薪休假
加拿大政府规定全职雇员在工作一年后可获每年两周(十个工作日)有薪假期,连续工作五年后,可获每年三周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雇员不得因为怀孕而遭解雇。此外,员工还可获得无薪产假,继续保有其退休金或医疗计划,并于产假结束后返回原工作岗位。产假中,产妇可申请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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