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周二校方发布的时间表,在董芝帆被杀之前,校方了解她处在男友暴力的危险情况下。
1月12日,盐湖城警局在市中心一家汽车旅馆中发生暴力袭击事件后逮捕了王浩宇。王告诉警察,在一次争吵中,他打了董芝帆的头部。王浩宇在数小时后被释放。董芝帆获得了一个临时保护令。
根据法庭文件,1月13日,董芝帆再次因为王的行为打电话给警局。
1月14日,董芝帆向学校住宿部(HRE)的工作人员报告了王浩宇的自杀念头,并请求他们对王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住宿部工作人员要求对王浩宇进行精神健康优先响应(Mental Health First Responder, MH1,一项关于住宿人员精神健康的课外项目)检查,但无法联系到王浩宇。
在接下来的三周里,住宿部的工作人员继续询问这两名学生,并时常保持联系。1月24日,住宿部人员前往董芝帆和王浩宇所在的学生宿舍。董芝帆不在房间里,而王浩宇在房间里。工作人员希望帮助王浩宇,但王浩宇说,他在当天晚些时候有一个咨询预约,不需要进一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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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凌晨3点51分,王浩宇给住宿部一名管理人员发一封电子邮件,说他和董芝帆依然相爱,并决定去死,一起自杀。
校方在发布的文件中表示,校方承认在应对这一复杂情况时仍有不足之处,包括沟通不充分、不专业,在住宿部工作人员培训方面存在疏漏。
国家广播公司报导,董芝帆父母发表声明表示,学校没有善尽保护他们女儿的责任,不愿女儿死得不明不白。委任律师史华特(Brian C. Stewart)证实,董芝帆父母准备对犹他大学提告。
虽然校方表示校园并没有面临“持续性的威胁”,但此案已是犹他大学自2016年以来第7起涉及教职员工生的凶杀案。 (, 下载次数: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