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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猛料!加拿大政府至少欠你20加元,教您如何取回 [打印本页]

作者: 新闻频道楚卿    时间: 2015-2-25 12:45
标题: 猛料!加拿大政府至少欠你20加元,教您如何取回
来自mtlblog的消息。如果您在1999-2002年在加拿大购买了电器,那么恭喜您,那时候的您支付了过高的价格,现在有权利拿回一部分退款。


最近一场集体诉讼,发现当时某些电器制造商,制定了过高的、不合理的价格,比如MP3、电脑、打印机等等。法庭的庭外和解,制造商将拿出8000万加元退还给加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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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NewsWire(链接)的信息,所有加拿大人或企业,在1999年4月1日到2002年6月30日期间,在加拿大购买电器的,都有拿回退款。


年龄超过18岁的加拿大人都可以填表进行申报。


任何一个蒙特利尔人,只需注册themoneyismine.ca.网站,无需当时的购物发票,都可以拿到20加元的退款。而如果您手中持有当年购买电器的凭据,当然可以申报更多的退款。


(本文由蒙城汇编译,版权依据Canadian Copyright Act等法律保护,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否则必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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