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就业保险,如果加拿大居民(下指加拿大永久居民及公民)在一年中连续工作了半年,因为失业、患病、生孩子或领养孩子而不能继续工作,可通过全国性的就业保险计划而获得临时收入。
II. 社会福利金,加拿大福利体系的一块基石,是用于保证每个加拿大居民基本的生活标准。
III. 假期,加拿大政府规定:全职雇员在工作后可获有薪假期,假期不得以薪金替代,雇员不得因为怀孕而遭解雇。
IV. 政府房,为了保证人者有其屋,保证低收入者也能住房,加拿大政府每年都拨款建造大批的政府房,由政府委托的专门公司管理,以极低的价格出租。
V. 收入保障津贴,如果你有很少或没有收入,可以申请每月的收入保障津贴。
5. 鼓励多生育
I. 牛奶金,在加拿大,每个小孩从一出生到18岁,都可以每月领取牛奶金补助。
II. 怀孕津贴,怀孕母亲可在预产前八个星期开始领取怀孕津贴。
III. 育儿津贴,婴儿的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可领取育儿津贴,用于补贴其留在家中照顾初生婴儿或被领养的儿童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