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上诉部聆讯室
一名耳聋的加拿大男子,和一名哑的中国女子结婚。婚后丈夫申请太太移民加拿大,移民官面试时觉得,一个耳聋,一个口哑,两方的聋哑语言又不相同,他们如何沟通?结果草草结束,认定他们是假婚姻真移民,拒绝发出签证。
男子不服上诉,移民部去年底安排上诉聆讯,由于牵涉到聋子,哑巴,以及英文,中文,外加广东方言,而聆讯当日,聆讯的房间互联网速度很慢,正在一片混乱之际,上诉官员观察到,丈夫和妻子使用聋哑语交流,既快速,又有效,为解决问题找到了出路。
正是移民部上诉官员这一简单的现场观察,改变了本案当中这对加中夫妇的命运。
男子于1976年年出生于波兰,15岁时随父母移民加拿大。他是天生聋子,父母也都失聪。
在和中国女子结婚之前,他已经有过一段婚姻,妻子也是波兰人。
他们于2001年结婚,2003年他担保太太由波兰来加拿大。但是他们于2004年年就分居,她有2个领养的孩子,他为此支付了数年的赡养费。后来她领取了福利金,他就开始拖欠赡养费,而离婚手续就拖到2014年1月才完成。
男子和中国女子的通讯从2010年开始,最初是在网上交流。
女子的哑巴并非天生,而是小时候发烧造成的男子。于2012年前往中国和她见面,开始谈婚论嫁。但是因他法律上仍未离婚,所以需要等待。
他于2014年5月,再去中国,两人结婚。2015年他再访华,居住了2星期,并和太太一起,参加了移民官的面试,却被拒,于是上诉。
聆讯最初的安排是,身在中国的女子,通过网上作证。现场英语提问由一位粤语翻译员写成中文传给女子,女子用中文打字做答。与此同时,一位手语翻译员将内容翻译给男子知道,让他了解情况。但是,当天庭审的房间网络速度很慢,而且女子无法理解传给她的问题。
正在一筹莫展的时候,上诉官员意外地发现,男子使用手语,通过摄像头和女子直接交流。法官发现,他们俩的交流「十分有效」。正是按男子的指点,女子请来了她的手语老师,并将电话挂到聆讯的房间。手语老师先和女子沟通,再与粤语翻译讲电话,将女子的意思传达过来。
此事令上诉官员印象深刻。之后他再仔细阅读移民官当时对该对夫妇面试时的纪录。
他首先发现,面试的全部时间是15分钟。由于使用手语,又有英文和粤语的传译,所以这15分钟的面试时间,可以说「极为简短」。
此外,移民官的结论说,两人之间的通讯纪录文字,是为了移民写的,没有价值。因为男子不懂中文,女子不可能用英语写作。
但是上诉官员称,他觉得,他们在初步交流后不久,就付出努力,学通了互相的手语,可以有效沟通。移民官面试时,两人都在场,本来应该是观察他们能否互动的大好机会,但是移民官显然是「忽视了」。
为此,虽然两人回答问题时有的并不一致,但上诉官员称,在考虑了所有证据之后,认为这段婚姻是真情的,接受了他们的上诉。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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