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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拿大华裔卖豪宅隐瞒命案,还反告买家让赔钱!最后法官这样判... [打印本页]

作者: 萌村小萌    时间: 2018-3-13 09:00
标题: 加拿大华裔卖豪宅隐瞒命案,还反告买家让赔钱!最后法官这样判...
                                                                                                   
卑诗省温哥华著名豪宅区桑那斯区(Shaughnessy),一幢目前估价逾1,700万元的豪宅,因华裔前屋主2009年签约出售时,未向华裔买家披露其涉嫌黑帮背景的女婿,曾于2007年在该物业前遭枪杀,买家因此拒绝完成交易。

屋主事后把物业降价卖给另一买家,同时把原买家告上法庭并索赔差价63.8万元。历经长达九年的审理,卑诗最高法院上周五驳回屋主诉讼,并判屋主归还原买家订金及支付其部分法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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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温市卡地亚街3800号路段。刘达明摄)

这栋位于卡地亚街(Cartier St.)3800号路段的豪宅,占地9018平方呎,共有6间卧室、10个卫生间、1个室内泳池、酒窖以及宽阔的花园。

法庭文件指出,该物业当时的屋主,也即这场官司中的原告,是来自中国广州的84岁居民王梅珍(Mei Zhen Wang,译音),她与丈夫于2003年授权女儿袁桂英(Yuan Gui Ying,译音),以370万元买下该物业。

由于当时王梅珍尚未移民,所以物业写在女儿名下。2004年,王梅珍夫妇移居加国后随与女儿一起居住在该物业。2006年,女儿袁桂英将物业转至王梅珍名下。2007年,王梅珍夫妇搬回中国,袁桂英及丈夫黄宏超(Raymond Huang Hong Chao,译音)仍留在该物业居住。

准买家可取回30万元订金

2007年11月3日,据称是中国“大圈帮”大佬级成员的黄宏超,在该物业门前遭枪手击毙。


2008年6月30日至12月30日期间,袁桂英委托地产经纪挂牌出售该物业未果。2009年袁桂英转而委托第二间地产公司的两位经纪再次出售物业,并于当年9月3日以613.8万元价格,与华裔准买家邵凤云(Feng Yun Shao,译音)签下买卖合约。

然而,袁桂英及其经纪并未向买家邵凤云,披露两年前发生于该物业前的命案,邵凤云知情后拒绝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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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桂英后来以550万元价格将物业卖给另一位买家,但就以违反购房合约为理由,将邵凤云告上法庭,要求扣下邵凤云缴纳的30万元订金,并索取额外33.8万元赔偿以弥补售房差价损失。

邵凤云则认为卖家及卖方经纪,未向其披露该物业住客之一有黑帮背景,及在该物业前发生命案,这令该物业有潜在危险。她同时反诉该地产公司的两位经纪,认为他们因过失陈述,导致她被误导签下协议。

不过,邵凤云与地产代理和公司的诉讼,已在审讯开始前达成和解。长达九年的审理过程中,该案存在几个较大的争议,包括:发生在物业门前、而非物业内的凶案是否需要披露?黄宏超之死是否原告卖房的原因之一?邵凤云是否有权取消合约以及拿回订金?

卑诗最高法院经多年审讯,上周五(3月9日)最终裁定,原告王梅珍的欺诈性陈述,损害买卖合约的原则,王梅珍也不能藉合约内,没有必须向卖方陈述各项事实的条款而逃避责任,王梅珍对邵凤云的起诉被驳回,邵凤云可以拿回其30万元订金及所产生的利息,另外还可获得4,040.44元诉讼费用。据2017年7月1日的最新估价报告,该栋物业的价值已升至1,730万元。

经纪不会询问屋主物业是否有命案

在本地有二十多年从业经验的地产代理表示,卖家经纪通常会按照屋主披露的内容向买家介绍,并不会特别询问物业是否有命案。但经纪若知情的话,会劝说卖家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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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文华指出,屋主应披露所知的物业情况。)

本地地产代理麦文华指出,按照行业规则,卖方经纪要对所售物业如实披露,尤其是物业涉嫌违法活动等,即使屋主授意不要揭露,卖方经纪也有责任进行披露。

买家未必忌讳凶宅

不过,她就表示,经纪通常不会询问屋主物业内是否有人死亡等问题,因为这些并不属于必须披露的内容。如果屋主告知经纪不要披露相关内容,她也会尽量说服屋主进行披露,因为即使发生过命案也并非所有买家都会忌讳,比如一些西人买家可能就不介意。

麦文华还说,一些买家可能会将物业有命案而作为压价的借口,就如部份华人认为风水有问题的屋,一样有华裔买家购买,无论风水问题还是命案,都只是一个压价的理由。至于其能否影响到物业价格,则看买卖双方的博弈,但并非影响物业价值的绝对因素。

原告女儿洗黑钱罪成 被香港法院判囚6年


在今次诉讼被判败诉的原告王梅珍,其有黑帮背景的女婿黄宏超于2007年在涉案物业门口遭枪手轰毙,她的女儿又于2013年在香港因洗黑钱罪成,被判入狱超过6年。香港法院当时裁定,袁桂英通过在香港,以及在港亲友名下共18个银行户口洗黑钱,总值约800万加元。

2007年11月3日,当时45岁的黄宏超,在其居住的、王梅珍名下温西桑那斯区豪宅前遭枪手击毙。卑诗省警方表示,黄宏超是大圈帮“大佬级”成员,而大圈帮在加国的主要非法活动,包括贩毒及伪造信用卡。袁桂英在中国出生,1995年移民加国,之后取得加拿大国籍,而她的丈夫黄宏超则于2000年移民加国。袁桂英在2010年从中国大陆进入香港时,遭香港警方以洗黑钱罪名拘补。



来源:加拿大都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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